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_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管理系统官网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_通知公告】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3〕1017号)、《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_通知公告】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3〕1017号)、《广东省商务厅等2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厅字〔2023〕6号)等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工作部署,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2024年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投放1万个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通过阶梯摇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专项增量指标配置数量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二、专项增量指标申请资格申请参加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的个人应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个人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
三、专项增量指标申请、资格审核及复核(一)申请1.手动报名参加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的申请人,应于2024年6月9日零时至7月8日24:00时,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i深圳app、“深圳交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入2024年第7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申请页面,选择参加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
申请人未选择参加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的,不影响其参加2024年第7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2.自动报名参加了2024年第6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且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至2024年7月8日(含当日)及以后的,自动转入参加2024年第7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申请人无需通过手动报名,自动参加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
不愿参加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9日零时至7月8日24:00时,登录指定网站申请取消申请人“累计参与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次数”以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历史摇号记录为准,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相关系统查询。
(二)资格审核指标管理机构将于2024年7月23日公布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按申请人累计参与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次数确定阶梯(不包括2022年6月开展的专项摇号),并根据阶梯数确定摇号编码数量。
阶梯数确定方式为:累计参加摇号1至24次未中签的,为第1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第2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49至72次未中签的,为第3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73至96次未中签的,为第4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97次及以上未中签的,为第5个阶梯。
申请人每上升1个阶梯,相应增加1个摇号编码(三)复核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将于2024年8月5日前向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并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本次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中配置。
四、专项增量指标摇号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10:30时开展2024年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中签结果将于当日下午公布五、其他事项指标有效期、更新指标类型、指标逾期未使用的后果等其他事宜,按《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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